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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紅網湘潭站11月25日訊(湘潭晚報記者 劉贇)有人說,小事鬧大,一是年輕氣盛,對己少一“忍”字;二是涵養不夠,對人少一“讓”字。遇事不忍,逢人不讓,才有了這一齣不該發生的悲劇。
  對於陳箜而言,這算是一場飛來橫禍。
  2013年7月13日21時許,陳箜與某通信公司其他幾名員工,在雨湖區民主路一家超市門前,搞促銷路演活動。為了活躍現場氣氛,音響的聲音自然開得有點大。
  由於現場太吵鬧,惹毛了正在打電話的外地伢子鐘堪餘。後者一把搶過促銷員發放的贈品,使勁朝舞臺上扔去。見機,陳箜等人趕緊將鐘堪餘拉到一旁進行勸阻。
  或許是勸阻的語氣不夠委婉,或許是勸阻的態度不夠誠懇,總之鐘堪餘很不滿意。隨後,怒氣未消的鐘堪餘,帶著一幫朋友卷土重來,並將矛頭直接對準陳箜。
  一番拳打腳踢後,陳箜身體多處受傷。事後,經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鑒定:陳箜所受損傷為輕傷。
  同年11月11日,鐘堪餘向公安機關自動投案。之後,其家屬代為賠償了被害人數萬元現金,獲得諒解。但民事責任已了,刑事責任難逃,雨湖區法院最終以釁滋事罪,判處其拘役五個月。  (原標題:嫌路演太吵鬧影響打電話 一言不合滿哥將人打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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